党委教师工作部(教师工作处)工作职责
1.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关于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决策和部署,制定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相关规划和措施,统筹抓好学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,强化教师思想教育和价值引领,培养“四有”好教师。
2.负责加强教师德育意识和“课程思政”意识,推动构建全员、全课程的大思政教育体系。
3.负责制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和教师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。
4.负责制定学校师德师风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,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。
5.负责建立和完善教师专业发展评估与激励机制,组织制定教师专业发展标准并组织实施;
6.负责教师继续教育、培训、教师职业生涯规划等工作,做好全校教师资格认定和教职工学历教育的组织和管理。
7.负责高教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推荐(评审)工作,牵头做好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推荐(评审)工作。
8.配合做好高教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工作;
9.负责做好全校教师评先、评优、表彰工作,牵头或配合做好其他职工评先、评优、表彰工作。
10.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